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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6-12字号: |

2018年6月11日

 

一、开封市祥符区    受理编号:410000201806050112

 

反应情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大牛寨村西大约20米有一石料厂,夜间产生大量粉尘,噪声扰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无人回复。

调查核实情况:(一)该厂的情况汇报。该厂自2013年7月1日在原开封县发改委备案,2013年8月20日成立,2015年5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开封市恒达预制桥梁有限公司,法人王清江。营业执照批准营业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为预制桥梁、水泥管生产、水泥、沙、石子、混凝土生产销售、钢材销售,实际只经营预制桥梁(备案和营业执照附后)。

(二)该厂环评手续取得情况。该厂自2013年7月30日取得了原开封县环保局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2014年11月5日又通过了原开封县环保局对其排放、噪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进行了核查验收,要求若今后扩大生产规模,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环评手续附后)。

(三)该厂的土地使用情况该宗土地自2013年4月

20日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当时使用期限为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20日,后区国土局又为其延续至2017年12月底。该宗土地原属于郑民高速料场,属于规划建设用地,符合土地总体规划。

(四)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

反映“噪音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参与调查相关部门人员反馈情况,该厂负责人王清江承认有夜间生产现象。因该厂距居民区较近,而晚间夜深人静,正是休息时间,此时生产,存在噪音污染,有扰民现象。

2.群众反映的“夜间产生大量粉尘”问题

反映“夜间产生大量粉尘”情况不属实。经参与现场勘察的相关部门人员反馈,该厂厂区内无沙、石、灰等扬尘物,只有预制桥梁的成品和半成品。经了解,该厂生产的原材料是钢筋和商砼,均不产生粉尘。但该厂区内有部分土地裸露,未完全硬化,车辆进出无冲洗设施,造成进出车辆产生扬尘,不属于粉尘污染。

3.群众反映的“无人回复”问题

反映“无人回复”不属实。举报人牛根生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5月31日对开封市恒达预制桥梁有限公进行了电话投诉。收到投诉后祥符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给与了回复(举报信和回复附后)。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包案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宗权、副县级干部张国华牵头,环保、住建、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对其厂区进行了现场勘察。采取停电、停产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沿厂区东侧、南侧有居民区的地方建设5米高隔音墙。

2、对厂区裸露土地进行全面硬化。

3、建设进出厂区车辆喷淋冲洗设施。

4、坚决杜绝夜间生产,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管,防治夜间私自生产。

下一步,我区将举一反三,对全区各类企业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项检查,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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