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南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
市城管局、市黄河河务局、龙亭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祥符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河南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要求,请有关市直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意见,于2021年1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河南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