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梵卯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家具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开封梵卯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家具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梵卯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家具1000套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南路南侧100号 | 开封梵卯木业有限公司 | 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15000m2闲置厂院一座(不新增占地),新建年产1000套家具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木板开料、雕刻、砂光环节产生的粉尘、喷漆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木板开料、雕刻、砂光环节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喷漆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涡河故道西支,最终汇入涡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木料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含漆渣)、废含汞灯管、废二氧化钛光催板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