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关于拟批复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1-26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6日-20211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中段东侧66号

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劲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许县晓之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990平方米,总投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气。本项目合片、封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河南蓝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桶暂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玻璃及沉渣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卖;废活性炭、废催化板、废UV灯管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胶桶危废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厂家回收。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通许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