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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开封市祥符区纳入省辖市所辖区进行空气质量考核的请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2-18字号: |

关于将开封市祥符区纳入省辖市所辖区

进行空气质量考核的请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环境厅《关于印发飞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祥符区生态环境局站点已正式纳入国控站点,并代表开封市参与全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该站点现已正常运行。

我市为便于统一管理考核,更加客观的体现各县区空气质量水平,根据《开封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组调整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113号)规定,已将祥符区纳入市辖区,同顺河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龙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组考核。鉴于上述情况,现申请将我市祥符区从全省115个空气质量县(市)排序中调整至77个省辖市所辖区组中参与考核排名。

 

妥否,请批示。

 

 

 

2021年01月28日

(联系人:吴嘉荟    联系电话:23150802) 


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