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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4-06字号: |

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

我局于2021年3月4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南环西端刘麦河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0′35.82″,北纬34°23′31.32″。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所排入的刘麦河功能为景观、泄洪、农灌,水质目标为Ⅴ类。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尉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5万吨/日。根据所在刘麦河水质目标,出水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分别为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NH3-N 5mg/L、TP0.5mg/L、TN 15mg/L。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56.25吨/年、氨氮不超过45.62吨/年、总磷不超过4.56吨/年、总氮不超过136.87吨/年。

三、水环境保护要求

1、你单位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按国家有关要求和监测规范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流量、水温、PH值、COD、氨氮、总磷、总氮、等项目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如需维修、更换时,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应当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镉、总铬、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镍、烷基汞、苯并芘等项目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执行。同时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2、你单位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随着环保治理目标的提升,应进一步加强提质提标改造,减少对下游的影响。

3、该入河排污口由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四、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机构,负责应急事故的组织、联系与处理等工作,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并将调查和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确保刘麦河水质安全。

五、其他要求

该入河排污口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2021年41日

                          

 

 

 

抄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编辑:水生态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