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昌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稳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昌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稳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昌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稳建筑材料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碾陈村东 3 号 | 尉氏县昌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4000万元,环保投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水泥入筒仓粉尘通过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口粉尘、皮带入骨料过渡仓粉尘、搅拌机上料、出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沉淀池沉渣、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