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21〕12号)以及《关于在全市开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21〕1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 1.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 汴环文〔2019〕166号 |
2 | 关于贯彻执行《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汴环文〔2017〕254号 |
3 | 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 汴环文〔2020〕175号 |
4 | 关于将市管企业下放区环保分局进行监管的通知 | 汴环文〔2018〕56号 |
5 | 开封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 | 汴环文〔2018〕485号 |
6 | 关于我市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 汴环文〔2018〕216号 |
7 |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封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的通知 | 汴环文〔2019〕22号 |
8 | 关于印发《开封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汴环文〔2019〕422号 |
9 | 关于确保完成我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量工作目标的通知 | 汴环文〔2018〕331号 |
10 | 关于我市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 | 汴环文〔2018〕367号 |
11 | 关于印发《开封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 汴环文〔2018〕489号 |
12 | 关于印发《开封市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规定》的通知 | 汴环文〔2020〕171号 |
13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汴环文〔2020〕356号 |
附件2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4S店、汽修厂和汽车拆解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紧急通知 | 汴环文〔2018〕300号 |
2 |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汴环文〔2017〕99号 |
3 | 关于开展我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的通知 | 汴环文〔2018〕161号 |
4 | 关于印发《开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汴环文〔2018〕170号 |
5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涉危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 汴环文〔2018〕243号 |
6 | 关于进一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排查的通知 | 汴环文〔2018〕510号 |
7 | 关于印发《开封市2019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汴环文〔2019〕214号 |
8 | 开封市废矿物油收集单位以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汴环文〔2019〕347号 |
9 | 关于印发《开封市固体废物专项治理暨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汴环文〔2019〕356号 |
10 | 开封市废矿物油收集单位以及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专项整治情况现场考核方案 | 汴环文〔2019〕400号 |
11 | 关于印发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划化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汴环文〔2019〕458号 |
12 |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和公安消防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 汴环文〔2013〕2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