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8-26字号: |

         

       根据要求,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一年;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最长为3年;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为3年,且不可修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在达到最短公示期后即可进行信用修复。

      为积极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鼓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相应“万人助万企”活动,我市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即时告知工作,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即时下发《开封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主体(非自然人)该条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中国(开封)”三级网站同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该行政处罚信息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最低公示期限要求,可向“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或前往市信用办现场办理,经“信用中国”核实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信用修复流程指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 “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 》.docx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