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杞县中医院新院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杞县中医院新院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 | 开封市杞县 | 杞县中医院 | 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联系电话:0371-23151365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