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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1-2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开封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汴法〔20206号)以及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工作机构,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局局务会每半年至少一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求,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推动部门与企业、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流,我局梳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一网通办及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实现率均为100%。

在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牵头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开封市“三线一单”审定工作,不断增强环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截止10月底,共完成项目审批184个,同比增加17.6%;项目总投资额1469613.03万元,同比增加投资额75.5%。同时为加快企业复工复产,今年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完成该类审批53个,占今年全部项目审批的29%。

(二)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截至11月29日,我市PM2.5累计浓度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3%,PM10累计浓度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优良天数229天,同比增加18.4%,三项指标实现“两降一升”。全市5个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1%,其中惠济河睢县板桥,涡河邸阁,杜庄河阳断面达标率为100%,为历史最好成绩;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杜庄河阳断面、涡河通许邸阁断面、小蒋河睢县长岗(马庄寨)断面年均值达到省下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III类标准要求,取水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地下水水质良好,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顺利完成土壤攻坚主要目标。

二是开展多项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市执法支队相继开展了砖瓦窑、挥发性有机物、碎石行业、一体化执法、正面清单、排污许可证等专项执法活动,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注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今年7月,省环境攻坚办反馈我市黄河干流堤内区域存在工业企业、畜禽养殖、采矿采砂、固废堆存以及其他经营性场所等5类729个问题线索。市委侯红书记在每周一召开的全市三大攻坚战问题交办会将此项工作作为必说的问题进行强调,每周听取汇报,每周进行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采取无人机航拍、台账化管理、每日调度、与纪检部门无缝对接,加强问责等方式,确保我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我市查实问题727个,已完成整改668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对《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梳理,待人大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及时提供参考与建议。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安排,我局多次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共废止5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落实《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履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探索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按照“试点引路、稳步实施”原则,充分发挥行政相对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度试点作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实施行政指导,根据2019年实施情况及时对已公布的风险点进行修订,并积极指导生态环境系统新试点推行行政相对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度,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二是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每月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把企业负责人请到市生态环境局,由一把手亲自主持,支队长、市区各分局局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局各部门负责同志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现场逐一给予解答,通过企业面对面与监管部门沟通,解决企业真正关心的切身困难。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根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等实际,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市生态环境局全系统120名执法人员举办了行政执法能力考试,对成绩合格的人员予以申请新证,指导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2020年执法证换证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与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相衔接、不脱节。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做到有件必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案卷评选工作,在评比中交流经验,增进全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增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印发了《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汴环文〔2020〕148号),对我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由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罚则裁量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自觉接受审计、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有关提案和意见回复,2020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共17件,均按期办结,满意率达100%;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信访投诉30件,其中省厅转办7件,市级转办4件,本级部门接访19件,均已按期办结;畅通12369 热线、网络微信等监督举报渠道,开展有奖举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谁产生,谁公示”的做法,切实按照规定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推送工作,2020年,我局共在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约3000余条。

(二)持续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我局共在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60余篇,坚持生态环境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履行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把好案件质量关,严格办案程序。2020年我局共接到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案件3件,对两起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案件,我局作出了撤销决定,对一起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予以维持,不护短、不遮掩,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妥善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矛盾化解措施,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2020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应诉案件。

十、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确保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局领导集体学法会议,举办了两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举办了两期全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分别针对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了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生态环境部门业务培训内容,加大各类业务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比重。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创新力度不够。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当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业务工作繁重,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缺少探索、钻研和创新精神。

   (二)下年工作打算。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思想。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提出的“11个坚持”,要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指导等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开展企业服务日等行政指导活动,继续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服务工作,深入企业一线,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尽快复工复产。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在加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走进企业,靠前服务,努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涉及环保工作方面的矛盾、难题。。三是深化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深度落实“五星级商砼”“执法正面清单”等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建立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拓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广度、深度,落实与发改部门联合制定的差异化污水处理机制,修订《开封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予以减少检查频次、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免于处罚等正面激励,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检查频率,发生违法轻微可加重处罚等惩戒措施。通过应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守法学法氛围。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