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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11-05字号: |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县(市)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排查的通知》(豫建城建〔2021〕279号)《关于开展2021年县城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排查的通知》(汴城管通〔2021〕64号)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结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情况,11月3日上午,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开封市城管局赴各县区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开封市城管局和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工作组兵分两路,分别到通许县、尉氏县、祥符区,兰考县、杞县,结合“四项工作任务”展开针对性检查。一是排查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是否存在返黑返臭现象,是否存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问题,是否建立“长制久清”排查整治机制。二是核查2021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是否完成整改。三是核查是否存在新增黑臭水体。四是核查2020 年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行动中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新发现黑臭水体是否整治完成。工作组边查看,边采样,边听取汇报。

在实地检查中,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辉强调,黑臭水体整治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不能单靠封堵排污口、疏浚河道、清除垃圾等措施解决。要依靠改造、新建、修补污水管网,利用好再生水,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杜绝返黑返臭现象出现。

在听取黑臭水体治理的施工进度汇报后,江辉强调,造成黑臭水体有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有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管网不配套、不能有效收集污水进入污水厂处理等问题。因此,黑臭水体不能短时治,而要常久治。应立足在基础管网建设、护城河修复、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上下功夫,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利用好再生水。相关县区要切实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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