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实际,制定《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暂行)》,现予以公布。
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