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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联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11-16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联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河南联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16日-202111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联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经四路88号

河南联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4905m2,建筑面积22549m2。主要建筑:生产车间。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加热挤出、涂塑废气,食堂油烟。项目上料粉尘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挤出、涂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采取二次封闭+集气罩+低温等离子+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并加强管理。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一般固废:牵引切料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经加工回用于生产,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加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拉走妥善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通许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