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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封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12-16字号: |

关于开展开封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对于推广应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强化O3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研究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征询PM2.5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相关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拟在重点区域、典型城市开展PM2.5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工作。开封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可纳入PM2.5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机制,接受统一指导,共享相关研究成果、治理经验和技术等信息。

二、我市进展情况

202134日,开封市政府已向生态环境部出具关于PM2.5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攻关项目资金配套的承诺函,承诺落实配套资金450万元。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 “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环科财函〔202145号),明确了北京大学作为我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项目研究内容主要有六项:一是开展城市臭氧(O3)污染成因综合分析;二是开展臭氧(O3)主要前体物来源与管控对策研究;三是提出臭氧(O3)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四是推进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深度治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五是制定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六是培养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队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周期暂为两年,从20215月至 20234月。

目前,我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已编制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审核,明确人员分配,细化责任分工,因地制宜提出我市PM2.5O3污染协同防控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项目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基本弄清大气臭氧及其前体物污染现状特征O3生成潜势主要物种。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签约任务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此项工作安排,需要签订四方协议,工作组牵头单位北京大学已签字盖章,现需开封市人民政府对任务书进行签章,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签章,最后上报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走签章程序。

2.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征询PM2.5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相关意见的函》跟踪研究经费要求,优先支持京津冀及同边地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和汾渭平原地区约20个城市,每个城市总费用不低于600万元,其中,地方配套经费450万元,中央财政经费支持150万元。由于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 “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环科财函〔202145号),最终确定重点区域选定44个城市作为试点,每个试点城市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力度由150万元调整为65万元,但总研究经费最低600万元保持不变。所以我市提供配套工作经费需由原来的450万元调整为535万元,还需要市政府在签订任务书的同时,在经费证明一项盖章确认。

 


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