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尉氏分局、杞县分局、通许分局、祥符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赋予县域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推进新发展格局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为做好涉及我局权限的下放工作,经局集体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汴环文〔2021〕319号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pdf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