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乡镇级单位2021年11月份环境空气降尘浓度排名通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扬尘管控,摸清我市乡镇降尘污染,加大颗粒物削减力度。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96号)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自2019年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降尘监测为A、B缸平行双样监测,降尘数据固定选取A缸数据,若A缸数据无效,则取B缸数据,双缸数据不进行平均计算。现将2021年11月全市乡镇降尘监测结果排名(详见附件)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降尘浓度前五名的乡镇
1、兰考县南彰镇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0t/km2.月,排名第一;
2、杞县付集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1t/km2.月,排名第二;
3、兰考县坝头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5t/km2.月,排名第三;
4、兰考县闫楼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7t/km2.月,排名第四;
5、杞县湖岗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2.1t/km2.月,排名第五;
二、环境空气降尘浓度后五名的乡镇
1、通许县竖岗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9.7t/km2.月,排名倒数第一;
2、示范区水稻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9.0t/km2.月,排名倒数第二;
3、杞县五里河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8.8/km2.月,并列排名倒数第三;
4、顺河区东郊乡、祥符区兴隆乡、禹王台区汪屯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8.6t/km2.月,并列排名倒数第四;
全市89个乡镇降尘监测数据全部有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0—9.7t/km2.月之间,对环境空气降尘浓度排名前五的乡镇政府通报表扬,对环境空气降尘浓度后五名的乡镇政府进行黄牌警告。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降尘量较小达到考核目标的乡镇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降尘量较大未达到考核目标的乡镇,要深入查找问题原因,积极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