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东环路、原省道327大汪段、半中路。 |
开封市祥符区国投文化旅游开发限公司 |
河南青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2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道路全长约35188m,东环路规划等级为快速路,为新建道路,设计范围全长6839米,原省道327大汪段全长7217m,半中路建设路线长21132m。 |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机械废气和路面摊铺,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做到6个100%。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且随着工期结束而终止。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往车辆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沿线评价范围内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临时堆存于施工现场,当天及时清运至由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主管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往来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产生量很小,定期由环卫人员定期打扫统一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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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1-22700067
通讯地址:祥符区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