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通许县涡河裴庄闸引黄调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开封市通许县涡河裴庄闸引黄调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市通许县涡河裴庄闸引黄调蓄工程 |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竖岗镇裴庄闸至开通尉三县交界 |
开封市水利局 |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开封市通许县涡河裴庄闸引黄调蓄工程,总投资15400万元,工程范围南起竖岗镇裴庄闸、北至开通尉三县交界,总长度约10km。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竖岗镇裴庄闸至开通尉三县交界段涡河河道进行扩挖疏浚,堤防加固整修和堤顶道路硬化等措施,一方面增加河道蓄水量,河道原蓄水量90万m3,扩挖疏浚后河道蓄水量420万m3,新增蓄水量330万m3。项目不涉及引水工程,不新增引水量。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和河道清淤恶臭。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减少扬尘污染;禁止使用高排放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设备维护,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和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减少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清淤工作安排到秋冬季进行,减轻河道清淤恶臭影响。 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机械及车辆维修、冲洗废水经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合理布置高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靠近敏感目标一侧的施工活动应在开工前告知周边居民,尽量征得其居民的同意,适当加高边界围挡,设置临时隔声障,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处运输车辆不得鸣笛,应保持匀速慢行。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土、河道淤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和淤泥在河道范围内临时堆存后,运走用于通许县坑塘整治。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