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开封市反馈督察情况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5-18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1229日至202239日,省委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开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518日向开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

督察组和开封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督察组副组长王小平通报了督察反馈、督察整改、移交问责、督察报告公开的有关安排和要求, 市委书记高建军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卢捍卫,副市长钱忠宝参加见面沟通。

督察认为,开封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开封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一重点环保工作交办机制,每月初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进行排名奖惩,排名最后的作表态发言,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局面。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清洁取暖,新增地热供暖能力205.5万平方米,新增生物质供暖能力110万平方米。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初步掌握了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托开封市“一中心四平台”指挥体系,组建污染防治监测监控调度平台。实施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组建市、县(区)、乡(镇)500人精细化管理指挥调度工作群;大力实施技防监控建设,1921家企业9309个监测点安装了用电监控设施

督察指出,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部门对污染防治的决心不够强、力度不够大。开封市3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因扬尘问题被省里多次通报,有关部门屡次以扬尘治理影响工程进度为由拖延整改。

一些部门履职不力。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治理项目完成时限最早为2020年年底,后延期至2021年年底,但截至督察结束,该项目仍处于停滞状态,最新反馈预计2022年年底前完成,有关部门工作推进迟缓。

个别部门、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督察组调阅资料时发现,市电力公司提供的电子版数据显示,2021年下半年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开封市隆兴化工有限公司用电量分别为245.3万千瓦时和209.3万千瓦时,但纸质版中分别变成了183.6万千瓦时和154.2万千瓦时,统计数据差距明显。

追责问责失之于“宽、软”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形不成思想震慑。2019-2021年,开封市因环境保护工作共问责407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仅79人次,其余大都是约谈、通报批评等。

二是部分督察整改不到位。

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开封市农村加油站规划建设数量少,群众加油难。开封市商务局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还有12个乡镇没有建成运营的加油站。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和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均指出,开封市多处城乡接合部、老城区改造拆迁工地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存问题。但本次督察发现,开封市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问题仍频发多发,建筑垃圾“围城”问题依然突出。

三是绿色低碳转型还有短板。

产业结构调整存在差距。开封市主导产业仍以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家居等为主,产业转型升级缓慢,产业集群整治标准低,个别企业改造不彻底。兰考润鹏木业有限公司危废间建设不规范,涉VOCs原料未密闭存放。

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不够彻底。部分县(区)燃气管网建设不到位,通许县、杞县和尉氏县燃气源供应保障能力不足,县城集中供热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清洁能源利用占比较低,非化石能源发电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运输结构调整进度缓慢。《河南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216月前完成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后因手续不齐搁置。20216月该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复,计划工期12个月,但直至202111月才开工。督察期间,最新反馈预计2023年完成,进展严重滞后。

用地结构调整短板突出。开封市煤炭资源型企业、化工企业多集中在市区周边,国家电投开封发电公司、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等均在距离市区3-4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围城问题突出。

四是黄河滩区及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不够有力。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复垦推进迟缓。《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要求,开封市从20172019年,将本市黄河滩区地势低洼、险情突出的村庄整村外迁安置。但督察发现,该工作实际进度远落后于规划要求,相当一部分群众仍生活在原址,大量旧房拆除工作搁浅,土地复垦整治进展缓慢。

湿地保护区违规问题整治不彻底。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大量鱼塘管理运营不规范,养殖废水长期直排。祥符区袁坊乡黄泥湾休闲庄园拆除不到位;龙亭区柳园口黄河浮桥西南侧多处废弃采砂设施未清走。

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进展缓慢。开封市对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部分违规点位仅采取了取缔关停,后续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五是污染防治攻坚仍有差距。

部分县(区)建材厂、商砼站、砖瓦窑管理粗放,车辆清洗装置不开启,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餐饮店油烟净化器装而不用、用而不洗,鼓楼区开封市梅园饮食有限公司、龙亭区大宋武侠城聚义厅等多家餐饮店管理台账缺失、油烟净化器长期未清洗。

个别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部分管网雨污不分,老旧管网漏接、混接问题严重,改造升级进度迟缓。杞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应于202112月底完成,但截至督察期间,仅完成基础土建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缺乏统一监管。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汇报2020年、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量为75147吨,而市污泥应急处置中心提供的数据为78164吨,两者相差3017吨。

六是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有差距。部分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污水处理站长期闲置尉氏县、杞县、祥符区大量畜禽养殖企业缺乏有效监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防疫医疗废物、病死畜禽尸体处置不规范,环境隐患突出。

个别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通许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台账残缺不全,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大量渗滤液违规露天积存,环境风险突出。

河湖“清四乱”清理不彻底。顺河区东郊沟、鼓楼区惠济河桥旁侧倾倒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龙亭区柳园口黄河游览区旁侧有大量违规游乐设施营业,游乐场垃圾、马粪随意在黄河河道沿岸堆放。

督察要求,开封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紧紧围绕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察组移交和指出的环境问题,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督察问题整改。

督察强调,开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分别于2022630日前、1231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开封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并将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整改方案,移交问责结果总体情况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市委书记高建军表示,开封市将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于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强化整改思想自觉,强化整改行动自觉,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更高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实整改落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平。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自觉举一反三,统筹发力、重点发力、精准发力,确保反馈意见全面高质量整改到位。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坚持整改落实“一盘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明确责任整改,强化督导整改,建章立制整改。市委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带头统筹各项整改工作。市政府从严履行整改责任,从实完成好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的实际,认真对照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头扛起整改责任、带头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开封市将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到位,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