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22〕6号)精神,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2年6月6日
附件1: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贯彻执行《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汴环文[2017]254号 |
2 |
关于将市管企业下放区环保分局进行监管的通知 |
汴环文[2018]56号 |
3 |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 |
汴环文[2018]485号 |
4 |
关于我市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
汴环文[2018]216号 |
5 |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的通知 |
汴环文[2019]22号 |
6 |
关于印发《开封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汴环文[2019]422号 |
7 |
关于确保完成我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量工作目标的通知 |
汴环文[2018]331号 |
8 |
关于我市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 |
汴环文[2018]367号 |
9 |
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目录清单》的通知 |
汴环文[2021]134号 |
10 |
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目录清单》的通知 |
汴环文[2021]135号 |
11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
汴环文[2021]319号 |
12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汴环文[2022] 156 号 |
附件2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
汴环文[2019]166号 |
2 |
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态环境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
汴环文[2020]175号 |
3 |
关于印发《开封市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规定》的通知 |
汴环文[2020]1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