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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酚醛树脂研发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酚醛树脂研发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酚醛树脂研发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20日-202262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酚醛树脂研发中试车间项目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中开盛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酚醛树脂研发中试试验线5条,建成后年产液体耐烧蚀酚醛树脂270吨,固体耐烧蚀酚醛树脂270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反应釜反应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蒸馏釜产生的不凝气、离心分离废气、液体产品灌装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中有机化工业限值要求。同时企业应在项目储罐装卸物料的过程中,危化品运输车辆与储罐之间设气液平衡装置,储罐在日常存储过程中设氮封装置,呼吸废气集中收集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各类废气经废气管道引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桶装液体物料采用了气动隔膜泵等设备输送,减少液体物料输送过程废气的产生排放;储罐储存物料采用密闭式真空泵,设有废气冷凝回收装置,废气经冷凝回收后通过废气处理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减压蒸馏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表3标准限值要求、《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相关要求和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钡、乙二醇)、不合格品和废料、废包装材料(玻璃微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