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盛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开封市盛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市盛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8号 |
开封市盛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265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碱喷淋+除湿+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二级;氨、硫化氢、 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 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康沟河,最终汇入贾鲁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碱液、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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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威创开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尉氏县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村北1000米 |
中科威创开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全封闭,全密闭输送、硬质门、设置喷干雾装置抑尘、破碎采用湿法作业。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未完全燃烧垃圾日产日清,返回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焚烧;沉淀池砂泥暂存于沙库,作为产品外售;回收金属暂存于金属回收库,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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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