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祥符区实施秋冬季建筑工地封土行动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7-11-23字号: |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封市“封土行动”期间土石方作业审批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祥符区从11月15日开始到2018年3月15日期间,实施秋冬季建筑工地“封土行动”,更深层次搞好祥符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要求,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采暖季期间,祥符区城市建成区内停止房屋建筑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工地施工,停止道路工程等土石方作业。

“封土行动”期间,城市建成区内特许施工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祥符区住建局初审,祥符区攻坚办同意并逐级上报,经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土石方作业。非建成区内建筑工程土石方作业,需经祥符区区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土石方作业。

按照《开封市“封土行动”期间土石方作业审批实施意见》开封市划分为建成区和非建成区,祥符区位于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区域包括:东至青年路及延长线,西至祥符区区界,南至310国道,北至黄河,其余区域为非建成区。

采暖期间,非建成区域的建筑工程土石方作业,严格按照“七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参照上述“建成区内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申请土石方施工流程”,由祥符区住建局报祥符区攻坚办核查通过后,报祥符区政府分管领导,经祥符区区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土石方作业。对批准的土石方施工项目,因建筑扬尘污染问题被通报、处罚、曝光的,一律按规定停工,顶格上限处罚,在采暖季期间 不接受复工申请。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土石方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将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从严从重处理。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