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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封市环保局基层党组织 分类评星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7-05-24字号: |

 

 

 

环机党字〔2017〕7

 

关于印发《开封市环保局基层党组织

分类评星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

现将《开封市环保局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将作为局党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7524

  

开封市环保局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开封市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汴组〔2017〕10号)要求,建立评星定级、追赶超越长效机制,结合环保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好机关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环保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星定级,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主要指标

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及七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结合我市环保系统实际,确定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管理、规划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八项分类定级指标。

1.组织设置。基层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党组织设置规范合理,隶属关系清晰明确,做到应建尽建、调整及时、体制明晰,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有形覆盖有效覆盖

2.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班子整体功能较强,培养选拔机制规范,班子成员选优配强,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为民服务意识强、改革创新意识强。

3.党员管理。党员发展严格,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规划制度。党组织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有近期、远期各项规划。基层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

5.活动阵地。按照建设规范、面积达标、硬件齐全、功能完备的原则,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6.保障机制。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7.工作业绩。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有效落实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抓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党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8.群众评价。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创新工作载体,党员群众普遍欢迎、满意度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四、分级定星

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级。具体实施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分别赋予八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五星80—89分为四星60—79分为三星30—59分为二星29分以下为一星一星二星为不达标基层党组织。

五、方法步骤

1、自评申报。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自评过程作为找差距、找问题的过程,作为形成共识、明确努力方向的过程。要组织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创评标准进行讨论,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初步评出等级,将自评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局机关党委。

2、组织考核。局机关党委将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情况进行考核。一是对照标准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以来的主要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把年度考核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找党员群众谈话。围绕“五个好”内容,找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等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3、党委研究。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在综合各党支部(党总支)自评、组织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对照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定级。

4、公示复核。局机关党委将采取开会、书面通报的办法,公示党支部(党总支)分类定级情况,对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经公示复核后,将评星定级情况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是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大提升“五个六”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坚持标准,把握程序,切实抓好整改提高,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2、强化督促检查。局机关党委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沟通。

3、搞好统筹结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评星定级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合理安排。

4、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组织设置

8分)

1)党组织设置运行情况;(2)党组织应建尽建、有效覆盖情况;(3)党组织隶属关系清晰明确情况;(4)党组织撤并改建程序执行情况。

未建立党组织议事规则的扣2分;党组织撤并改建违规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班子建设

12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班子按期换届情况;(4)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5)班子抓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2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两年出现党组织书记违法违纪的扣5-10分;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党员管理

10分)

 1)党员发展情况;(2)党费交纳情况;(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4)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5)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及无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6)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情况;(7)开展党员评星定级情况;(8)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

党员发展不符合程序的扣1分;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1分;党员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扣2分;党员不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扣1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党员评星定级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其他酌情扣分。

规划制度

10分)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符合要求及落实情况;(2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3)党员队伍定期分析、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4)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情况;(5)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度、服务群众制度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扣3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3)党建书屋(书柜)建立情况。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或制度的扣5分;没有党建书屋(书柜)的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评价

20分)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一星: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编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