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10月28日20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开封市环境信访件123件(其中78个件均为同一天投诉同一个问题),现将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部分案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1 | 受理编号D20181023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龙亭区柳园口乡柳干渠大李庄和梅庄交界处柳干渠东岸,情况说明:柳干渠是开封市培根灌溉重要引水渠。柳园口乡全乡无生活垃圾场,就在柳干渠东岸,无任何防止泄露,渗出设施,严重影响农业安全生产。 |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政府
| 经查,此垃圾场是附近居民利用原开封市砖瓦窑厂取土遗留的土坑堆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而成。
| 属实 | 龙亭区柳园口乡政府对生活垃圾进行清除,运往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就地掩埋并覆盖黄土,并已经与美丽家园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形成了长效保洁机制。 |
2 | 受理编号D2018102300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尉氏县洧川镇尉氏三中校区附近炼铜有刺激性气味。 | 尉氏县洧川镇政府、尉氏县环保局 | 10月24日,调查组经对尉氏三中校区周边500米进行排查,除开封市永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外,没有其他炼铜企业。10月25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四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尉氏三中周边布点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尉氏县政府责成洧川镇政府、尉氏县环保局指派专人加强对尉氏三中周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和开封市永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监管,杜绝企业违法排污,为该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
3 | 受理编号D20181023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尉氏县人民路气象局对面,项链镶金厂,污水排放问题,异味问题。 | 国营尉氏县林场、尉氏县环保局 | 举报人所称的项链镶金厂实为尉氏县宋塔香料厂,10月25日,该厂委托河南惠量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水、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 部分属实 | 尉氏县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加强对尉氏县宋塔香料厂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
4 | 受理编号D2018102300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龙亭区柳园口乡王周庄老酒厂院内化工企业在水源地保护区内。 |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政府 | 该厂在柳园口乡水源二级保护区内,10月6日在乡镇(村)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活动中被排查出,排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有设备、无原料、无产品;柳园口乡政府于10月6日对该厂进行了查封,并要求限期拆除到位。 | 属实 | 已经取缔到位,设备已全部拆除。 |
5 | 受理编号D2018102500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龙亭区北郊乡办事处星云北区环保工作未做到位(未进行大气环保宣传、住户燃煤炉未拆除、采暖补贴未到位) | 北郊乡人民政府 | 北郊乡政府在实际宣传工作中宣传强度相对较低,造成部分居民对环保宣传的感受较浅;该区域内约有30多处居民家中废弃的煤炉设施因种种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合理移除仍留在原位,但均已进行了破坏或断开连接处理,无法正常使用;由于2017年冬季进行采暖补贴政策城区与农村地区略有差别,加之居民工作生活时间的不统一,造成星云北区有小部分居民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享受优惠。 | 基本属实 |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宣传;二是加强日常巡逻及排查,杜绝住户燃煤炉恢复使用;三是对符合采暖补贴政策的居民家庭进行排查登记,核发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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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受理编号D20181024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开封市鼓楼区魏都路雨润下属福润肉联厂后门一年多每天排放臭气。 | 开封市鼓楼区政府 |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产生的臭气主要包括污水站调节池产生的臭气和饲养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9月10日检测报告显示气体(氨、硫化氢、臭气)达标排放。但该厂目前周边住户增加,东西两侧新盖了两个小区,臭味气体的排放对周边住户确实产生了一些影响。 | 基本属实 | 10月25日鼓楼环保分局已责令该厂90日内完成污水站调节池的臭气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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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开封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1-22216877,邮政信箱:开封市B001号专用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