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3-3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始终坚持做到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动环境攻坚和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手段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为整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工作机构,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服务型行政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制度。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系统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行政权力监督检查办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制度。在具体环保行政执法行为中,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主办单位和主办人负责制,坚持执行《开封市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精神,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说明告知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了《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文书的合法有效。

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求,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推动部门与企业、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流,我局梳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一网通办及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实现率均为100%,全部权力事项统一入口和网上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目前70%的建设项目在生态环境部备案平台由企业自主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为企业降低成本,除国家、省不许下放的项目外,一律下放到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批。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工作,所有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均通过省厅审查或审批,为单个项目落地创造了条件。定期到企业登门主动服务,特别是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为领导和企业做好参谋。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服务便民化措施50条》、《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多次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对不利于民营环境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文件开展重点清理,2018年以来我局共废止73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定期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把企业负责人请到市生态环境局,由一把手亲自主持,支队长、市区各分局局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局各部门负责同志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现场逐一给予解答,通过企业面对面与监管部门沟通,解决企业真正关心的切身困难。二是开展“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科技局等7个局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的通知》(汴环文〔2019〕51号),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梳理出的“4个50”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筛选,抽调了33名专家组成市级专家团队,深入企业一线,调研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和个性疑难问题,为企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三、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了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范环保行政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调度和报告制度,实行月排名、月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网上信息填报系统的及时填报,每半年进行总结量化考核,不断推进环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对我局及二级机构符合办理《行政执法证》、《行政监督证》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查,安排布置办证换证工作。

(二)不断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纵深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公通〔2018〕186号)要求,规范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2018年,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黄河(开封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汴检会〔2018〕13号),深化重点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与开封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汴环文〔2018〕185号)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网上平台,填报行政处罚案件,对发现应当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并通过平台告知公安机关,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同市检察院对“两法衔接”平台使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我局明确了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及发布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共梳理五十四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并根据违法原因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参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封市环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规范了全市环境系统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案卷及时归档保存,对案卷内的音像资料,编号并备注摄录内容,做到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汴环文〔2019〕313号),明确了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重点以及审核流程。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19年,我共接待来人来访和上级转办52件,其中省厅交办件11件,市群工部、市纪委、监察委交办6件,市局自身受理35件,环境信访量较上年明显下降,研判分析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行,环境质量明显上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部门的信任感明显上升,信访需求逐渐下降充分运用12369群众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了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奖励制度。2019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072件,全部按期办结,有力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案件办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存在问题及措施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够深入。目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日益呈现高压态势,上级部门督察要求生态环境部门采取更加严厉、更加强硬的执法手段,对执法效率和执法期间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迫于压力,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如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不熟练,说理性执法运用较少等问题。

)业务法治培训较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任务繁重,集中开展执法培训机会较少。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我局每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均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开展2起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 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但此类法治专题培训主要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程序法。由于工作时间紧张,很少抽出专门时间来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环保实体法律进行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各行政执法领域自身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继续完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实际强化对现有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更新执法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注重平和理性文明执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抓好对《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能力。四是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支持力度,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保证普法工作更上新的台阶。建立起一支稳定的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加强对宣传队伍的法律理论学习,提高宣传队伍的法制素养与业务能力,从而保证宣传的深入性、多样性。加强法治宣传对新媒体的运用,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便捷群众了解的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漫画、法治宣传微电影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保障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