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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5-26字号: |

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攻办【2018】14号)的要求,我市2018年10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服务资金约180万元,开展大气污染立体观测能力建设,按照省厅要求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监测点位在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顶。

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项目应在2018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服务资金179.6万元,开展大气污染立体观测能力建设。为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空气质量。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项目所需资金为18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款为179.6万元。建设的气溶胶光雷达观测站位于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顶,仪器设备(系统)运行正常,符合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合同包含3年的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通过验收,能够满足开展大气污染立体综合观测工作的任务要求。

四、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项目数量上已建成1个,与申报的绩效目标相一致;项目进度上,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已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项目质量上,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和运维均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市局由综合科牵头对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和第三方运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在效益上,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的建设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有效的监测数据。2018年开封市环境空气剔除沙尘影响影响后,PM10年均浓度105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2019年开封市环境空气扣除沙尘影响影响后,PM10年均浓度9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完成了2019年开封市环境空气PM10浓度考核指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开封市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设项目总体完成较好,质量合格,达到省厅要求。

五、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完成较好,质量合格,设备平稳运行中,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立体观测,已达到省厅的任务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二是项目资金拨付相对滞后。

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绩效意识,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和学习;二是及时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承接单位。

编辑:规划监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