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20年7月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专项行动考核情况通报
(2020-7-1至2020-7-31)
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21日全省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视频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柴油货车等高排量车辆的污染管控,强力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开封市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将我市2020年7月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6个柴油货车固定检测站(点),16套检测仪,每天同时开展工作。7月1日-7月31日,全市共检测柴油货车9418辆,其中不合格85辆,82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其余警告劝返。
二、7月份五区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考核情况
1、顺河回族区在新曹路电厂检查点共检测柴油货车1329辆,其中26辆不合格,26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一,奖励10万元。
2、鼓楼区在310国道与金明大道交叉口检查点共检测柴油货车292辆,其中4辆不合格,15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二,奖励6万元。
3、示范区在物流通道与十八大街交叉口检查点共检测柴油货车158辆,其中2辆不合格,2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三。
4、龙亭区作为入户检测移动检测点共检测柴油货车32辆,其中0辆不合格,0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倒数第二,扣罚6万元
5、禹王台区作为入户检测移动检测点共检测柴油货车1辆,其中0辆不合格,0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倒数第一,扣罚10万元。
三、7月份四县一区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考核情况
1、兰考县在三义寨乡赵楼村西高速口东检查站共检测柴油货车2968辆,其中不合格10辆,7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一,奖励10万元。
2、祥符区在曲兴超限站和迎宾路与国道310交叉口检查点共检测柴油货车2571辆,其中不合格29辆,29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二。
3、尉氏县在歇马营检查站和大营超限站共检测柴油货车2488辆,其中不合格6辆,6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第三。
4、杞县在邢口检查站和郑永公路省道S325线杞县段检查点共检测柴油货车7辆,其中不合格0辆,0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排名倒数第一,扣罚10万元。
5、通许县在孙成河桥超限站共检测柴油货车1辆,其中不合格0辆,0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由于道路维修本月不参与排名考核。
四、各县区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检出率和公安处罚比例情况
1.检出率:1.龙亭区(14.04%)2. 顺河区(1.96%)3.鼓楼区(1.37%)4.示范区(1.27%)5.祥符区(1.13%)6.兰考县(0.34%)7.尉氏县(0.24%)8.通许县(0.0%)9.杞县(0.0%)10.禹王台区(0.0%)。
2.1.龙亭区(14.04%)2. 顺河区(1.96%)3.鼓楼区(1.37%)4.示范区(1.27%)5.祥符区(1.13%)6.兰考县(0.24%)6.尉氏县(0.24%)8.通许县(0.0%)9.杞县(0.0%)10.禹王台区(0.0%)。
公安处罚比例为0的县区应认真贯彻全省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视频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开封市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公安处罚制度。
五、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财政结算,兑现奖惩资金。
联系人:李栋、邓博
电 话:23623118
汴环攻坚办【2020】191号,开封市2020年7月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工作专项行动考核情况通报.pdf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