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受理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开封杞县 | 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科
联系电话:0371-23151181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