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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4-17字号: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4批第X2HA202104100022号)案件,反映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在开封市郑开大道附近和郑州市等十个点位倾倒垃圾。

2021年4月10日,接举报件后,开封市人民政府立即责成尉氏县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核查,经调查,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在我市管辖范围,我市无法判定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2021年4月12日,已将涉及我市的垃圾倾倒点进行了清理,其中建筑垃圾清运至连霍高速两侧绿化微地形项目进行回填,生活垃圾清运至南郊生活垃圾处置厂处置,毕并对清理后的场地平整覆盖防尘布。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夯实行业监管职责和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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