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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9批 2021年5月2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5-02字号: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4250102

对受理编号X2HA202104110029(举报内容为阀门厂生活区小区改造施工方故意毁灭绿树、绿植,毁坏侵占绿地,大量大树被野蛮粗暴砍伐毁灭)处理结果不满意:1.要求拿出消防部门证明、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来证明调查核实结果说当垃圾处理是因为杂乱树木无人管理,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着火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处理整改脱离主题,避重就轻、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者打保护伞,没有追究责任人。已经调查属实承认事实,已经构成形式犯罪嫌疑,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无法弥补伤害。

顺河回族区

其他污染

接举报件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立即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新宋路阀门厂生活区始建于1960年,共有住户1256户。该小区道路狭窄,一楼住户大多私自建设院墙、盖有违章建筑,物品无序摆放,车辆乱停乱放,导致小区道路资源受到挤占,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因为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原有绿化多为早先阀门厂种植或后天自然成植,顺河回族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小区绿化问题没有行政管理和处罚权限。

该小区是顺河回族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前,已经按要求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后,拟对小区内原有绿植、绿地和原有树木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小区内299处,共计15571平方米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2021427日,顺河回族区联合调查组到新宋路阀门厂生活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走访询问小区居民、社区和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比该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前后影像资料,基本认定该小区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不存在举报件涉及问题。联合调查组立即召集区住建局、办事处、社区、施工方和小区居民召开情况通气会,对举报件涉及问题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经宣传讲解,得到了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部分属实

一是充分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力争尽早完工;三是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雨污水、道路、绿化、用电线路等项目改造,优化提升小区的绿化品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技术规范,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2

X2HA202104250072

开封市杞县葛岗镇西工业区大用集团开封孵化中心后院车间内有家废塑料加工作坊,无环评,无排污设备,污染严重,废水直排。

杞县

接举报件后,开封市杞县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件涉及的废塑料加工作坊,实际名称为河南兰连塑业有限公司。201812月,该公司在杞县发展改革委备案;20195月,编制了《河南兰连塑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及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杞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杞环书【20191号),20196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11月份完成建设,2020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021426日,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建设有6条造粒生产线和吹膜机1台。主要污染物为挤出工段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漂洗工段有废水产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喷淋装置经15M高排气筒,以及污水处理站一座。其中,废气分别经两套综合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核查发现,该厂由于经济原因已于2021423日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鉴于该公司已经停产停业的实际情况,该企业自行拆除设施设备。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3

D2HA202104250029

开封市龙亭区夷山大街中段东边,开封市汴梁小宋城二级工地,未得到批准就开始施工,在开封大学教工住宅区南边开挖地基,导致小区房屋被裂缝,夜间施工噪音大,无任何降尘措施。

龙亭区

噪音,大气

接举报件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联合调查组立即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件中涉及的“开封市汴梁小宋城二级工地”,实际为河南小宋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位于大梁路以南,夷山大街以东,东临建行培训中心围墙、北临开大家属院6号楼。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状区域内分为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项目于2018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第 00558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汴地字第2018003 号)。2019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9-065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汴环评表〔201988号)批复文件。20203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施工建设。

但检查中发现,二期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举报件中提到的“未得到批准就开始施工”既二期项目。系开发商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挖二期项目地基工程,该地基工程北临开封大学家属院6号楼。

经现场核查,开封大学家属院共有6家住户的自建房阳台、墙体及后院围墙出现裂缝,楼体建筑主体结构未发现裂缝情况。2021年以来,该项目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报备夜间施工共13次,均按要求公告了周边居民,未接到关于该项目夜间施工噪声的举报。2021426日接到举报件后,联合调查组执法人员对夜间施工问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该项目有夜间施工情况。

该项目工地内施工道路已硬化,围墙喷淋正常使用,施工现场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正常使用,土方作业时雾炮、喷淋开启到位。但是,现场核查中发现,位于工地东北角,开封大学教工住宅区西侧,约有130米围挡缺失,以及20平方土工布覆盖标准不高的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对二期项目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未办理之前禁止开工建设,并由开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二是督促该项目负责人对开封大学家属院6家自建房阳台、墙体及后院围墙出现裂缝等情况,制定专项维修方案及时维修;三是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建筑施工中必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对因工艺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进行夜间施工报备,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方同时采取降噪措施;四是督促项目开发商对缺失部分的围挡进行补设,提高黄土覆盖标准。截止目前,围挡已补设完毕,现场土工布已覆盖完全。

 


4

D2HA202104250010

开封市通许县竖岗镇后刘庄村西头343国道路南,胡庄桥石棉瓦厂,占用后刘庄村耕地建造石棉瓦厂,无环评手续。

通许县

土壤

接举报件后,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立即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开封市通许县竖岗镇后刘庄村西头343国道路南胡庄桥石棉瓦厂,实际为通许县腾之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通许县竖岗镇后刘庄村南。该公司于20179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930日通过环评审批,20193月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该公司宗地共7.935亩,其中建设用地7.3185亩、一般耕地0.6165亩。

部分属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通许县腾之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违法占用0.6165亩耕地上建设的设施设备进行依法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给予通许县竖岗镇后刘庄村原村主任胡成利诫勉谈话。

5

D2HA202104250011

开封市通许县行政东路和经二路,科瑞产业园集聚区4号棚,塑料泡沫厂,生产时冒烟、粉尘污染、气味难闻。

通许县

大气

接举报件后,通许县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立即进行核查。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开封市通许县行政东路和经二路,科瑞产业园集聚区4号棚塑料泡沫厂,实际为河南省隆之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6月该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8月取得通许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2012月建成,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举报件中涉及的“生产时冒烟、粉尘污染、气味难闻”情况。一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因生成和治污设施同时启动运行,造成部分废气收集处理不及时产生轻微异味;二是破碎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三是2021427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委托河南四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河南省隆之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产生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公司对生产和治污电路进行改造,确保造粒机在预热时,治污设施提前开启;二是造粒机停运后,治污设施继续运行一段时间,保证产生废气全部收集处理。


6

D2HA202104250001

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路实验小学西南角,护城河桥边有一个排污口,附近的生活污水排入护城河内,气味难闻。

尉氏县

,大气

接举报件后,尉氏县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件涉及的“人民路小学西南角,护城河桥边有一个排污口”,实际为南护城河周边实验小学和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2018年曾经对该处直排进行了截污。但因地势低污水上溢,对实验小学及附近居民生活出行造成影响较大,后又把该处排污口重新打开。

属实

一是立即对该排污口进行封堵,临时把污水抽入人民路污水管网;二是尽快对实验小学西路泵站及排水管道进行设计改造,以提灌方式排入人民路污水管网,确保2021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泵站建成后,安排市政工作人员每天对该泵站进行巡查,确保泵站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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