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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31批 2021年5月13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5-13字号: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5070013

杞县牧原在西寨乡崔林建了一个养殖场,臭气刺鼻。

杞县

水,大气

开封市杞县人民政府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理,经查,举报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杞县牧原第四分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场界基本无臭气。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于2021年5月8日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杞县牧原第四分场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场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气最大浓度为0.095mg/m³;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5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2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554-93)表1厂界标准二级排放限值:氨气:1.5mg/m³、硫化氢0.06mg/m³要求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70无量纲。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该场在夏季高温天气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并针对周边村庄进行喷洒,减少臭气影响;二是加强设备及人员管理,保障各除臭设施正常运转,保证除臭效果;三是购置雾炮车定期对周边村庄和场区周围进行除臭喷洒和消毒,为周边村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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