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办事指南(明白卡)
收费项目 | 新、改、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收费依据 | 《关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187号) |
收费标准 | 化学需氧量4500元/吨、氨氮9000元/吨、 二氧化硫4900元/吨、氮氧化物5000元/吨 |
免征范围 | ① 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公共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和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他组织。 ② 房地产项目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费总额在2000 元(每5年)及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类项目。 |
征收部门 | ①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征收: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排污单位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② 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征收:需要省、市环境保护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和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龙亭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由市环境保护部门征收;市辖三县、祥符区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由辖区环境保护部门征收。 |
提交材料 | 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 ② 建设项目单位出具的总量确认书(原件); ③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
缴费流程 | 企业登录“河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43.24.250:83/PayAndDealLogi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上申报→市环保局总量科在线核定→市环保局总量科开具《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企业3个工作日内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开户银行交款→凭缴费凭证市环保局财务部门开具《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发票》→企业上传票据 |
管理规定 | ① 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豫政〔2014〕62号); 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16〕82号) ③ 《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环〔2015〕163号); ④ 《关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187号); ⑤ 河南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综〔2016〕5)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通知》(汴环文〔2017〕195号)。 |
有效期限 | 5年(按自然年度计) |
办理机关 |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
咨询电话 |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0371-23158738 |
开封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
开户银行信息一览表
银 行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 号 | 地 址 |
中原银行 | 中原银行开封分行西区支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5001880300010 | 金明广场商业银行大厦一楼 |
中国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汴京桥支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254624326312 | 汴京桥文盛佳源1号楼 |
工商银行 | 工行开封市鼓楼街支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1703020309049036297 | 鼓楼街16号 |
建设银行 | 建行开封市金明支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41001555519050000221 | 金明广场财政局一楼 |
农业银行 | 农行开封鼓楼支行营业室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094101040020847 | 中山路北段 |
邮储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市分行中心支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100318662440010001 | 1、集英街新区管委会楼下2、行宫角2号楼 |
浦发银行 | 浦发银行开封分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18610157400000165 | 新街口千盛百货西邻 |
交通银行 | 交通银行开封分行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582002113018010053256 | 大梁路小宋城北邻 |
汴商行 |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00000114927200366012 | 1、市民之家一楼东侧 2、东京国贸一楼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