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正面清单进行调整,移出正面清单企业6家,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158家。现公示如下。如有意见可反馈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张龙,电话:0371-23150986,邮箱:hjjc206@126.com。
2021年10月20日
移出清单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在地 | 企业名称 | 行业 | 移出原因 | 备注 |
1 | 开封市杞县 | 杞县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 | 违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第十八条 | |
2 | 开封市兰考县 | 兰考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违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第十八条 | |
3 | 开封市鼓楼区 | 河南高创住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材 | 不符合行业规定或者建材行业必须是绩效分级B级以上方可纳入正面清单 | |
4 | 开封市鼓楼区 | 河南建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建材 | 不符合行业规定或者建材行业必须是绩效分级B级以上方可纳入正面清单 | |
5 | 开封市顺河区 | 开封京宇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建材 | 不符合行业规定或者建材行业必须是绩效分级B级以上方可纳入正面清单 | |
6 | 开封市杞县 |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材料 | 不符合行业规定或者建材行业必须是绩效分级B级以上方可纳入正面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