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乡镇级单位2022年1月份环境空气降尘浓度排名通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扬尘管控,摸清我市乡镇降尘污染,加大颗粒物削减力度。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96号)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降尘监测为A、B缸平行双样监测,降尘数据固定选取A缸数据,若A缸数据无效,则取B缸数据,双缸数据不进行平均计算。现将2022年1月全市乡镇降尘监测结果排名(详见附件)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降尘浓度前五名的乡镇
1、兰考县许河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2t/km2.月,排名第一;
2、尉氏县洧川镇、兰考县南彰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3t/km2.月,并列排名第二;
3、示范区水稻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4t/km2.月,排名第四;
4、尉氏县朱曲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1.5t/km2.月,排名第五;
二、环境空气降尘浓度后五名的乡镇
1、顺河区东郊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8.3t/km2.月,排名倒数第一;
2、杞县裴村店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7.5t/km2.月,排名倒数第二;
3、兰考县葡萄架乡,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7.4/km2.月,排名倒数第三;
4、杞县付集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6.5t/km2.月,排名倒数第四;
5、杞县五里河镇,环境空气降尘浓度为5.9t/km2.月,排名倒数第五;
全市89个乡镇降尘监测数据全部有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2—8.3t/km2.月之间,对环境空气降尘浓度排名前五的乡镇政府通报表扬。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降尘量较小达到考核目标的乡镇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降尘量较大的乡镇,要深入查找问题原因,积极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