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杨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科长,不再负责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作;
邓先兵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周广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副科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曙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核科科长,其原任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副科长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李伟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禹王台区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艾春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大队长,其原任顺河区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刘军凯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冶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陈璐同志任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武小梅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祁步峰同志市环境监察支队示范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庆玮同志市环境监察支队鼓楼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机关党委副书记的任命,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