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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开封市立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拟换发废铅蓄电池临时收集许可证的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3-17字号: |

根据《开封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运试点工作方案》(汴环攻坚办【2020】199号)和《关于继续开展开封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1】10号),以上5家企业经过专家评审,取得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2021年9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河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豫环文【2021】134号),经研究,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落实<河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的通知》(汴环文【2021】271号),要求原试点单位按照省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目前,以上五家企业已完成整改,现拟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对开封市立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河南省山岗商贸有限公司、开封市博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市振锋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开封奥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家企业换发废铅蓄电池临时收集许可证,收集范围限开封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联系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生态科

联系电话:0371-23150569

通讯地址:市直机关办公楼(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

编辑:土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