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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8-01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1日-20228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扩建工程

开封市鼓楼区郑汴路(华夏大道)与机场西路交叉口第二水厂现址周边

开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和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鼓楼区郑汴路(华夏大道)与机场西路交叉口第二水厂现址周边,建设内容包括总规模10m3/d(其中一期5m3/d)的净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的污泥处理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6705.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厂区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化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污泥压滤废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入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北、西、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4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化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油及废油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