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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置19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7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置19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置19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17日-202282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置19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项目

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

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嘉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建成后年处置19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9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焙烧炉焙烧烟气,回转窑车间熔炼废气,精炼炉车间精炼、投料、浇铸废气,电弧炉车间熔炼、浇铸废气分别经收集及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表2,《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加强管理等措施有效地减少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冲渣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尘灰、废包装袋、废污泥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