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尉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尉氏县鑫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鑫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孔家村人民路西段路北 |
尉氏县鑫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3208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
1、废气。项目油品挥发油气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置,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制(1小时平均浓度值小于等于25g/m³)。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尉氏县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本项目噪声分别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主要是油泥、清洗废水、含油废纱布、隔油沉淀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清即运不在站内暂存,满足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