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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9-24字号: |

2020年度

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 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执法协同配合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案件审核科、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与投诉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6.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5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购置监测设备,环保攻坚任务加重支出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8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77万元,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9万元,占73.6%;项目支出155.08万元,占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6.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5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购置监测设备,环保攻坚任务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5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购置监测设备。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59万元,占47.8%;卫生健康(类)支出17.71万元,占3%;节能环保(类)支出254.04万元,占43.3%;农林水(类)支出2万元,占0.3%;住房保障(类)支出20.01万元,占3.4%;其他支出12.37万元,占2.2%。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8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缴费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没显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退休费、 行政单位医疗、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6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组织2个项目,并对2个项目环境攻坚项目 、执法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0万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继续抓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油烟整治、土壤详查、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督导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总体完成较好,质量合格,平稳运行中,能够满足日常监控要求,已达到省厅、市局的任务要求。项目产出质量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省厅、省总队工作部署,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环境监察和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两个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并达到预期。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无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编辑: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