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储蓄电池4.5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储蓄电池
4.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储蓄电池 4.5万吨建设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七里河村东地100米路北 |
尉氏县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200 平方米,总投资8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设施微负压排气系统+碱液喷淋吸收塔+ 15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入污水处理厂;碱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池调节pH后进入化粪池,化粪池依托尉氏县华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入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及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破损电池及废、电解液 、擦拭电解液废抹布、废吸湿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送往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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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