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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南曹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9-21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尉氏县南曹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1日-20229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尉氏县南曹卫生院建设项目

尉氏县南曹乡南曹村

尉氏县南曹卫生院

河南嘉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9222.3平方米,总投资227万元,环保投资18.9万元。

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在各个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封加盖、设导气管将污水处理装置溢出臭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85%)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恶臭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无洗相废水等涉及的特殊废水,不使用含铬试剂、不含氰试剂,本工程检验室无重金属废水。生活污水为医护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不设洗衣房,床单被褥和衣服均委托洗涤公司清洗。洗衣废水、餐饮废水以及办公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医疗废水经厂区处理后由南曹乡污水管网排入南曹乡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污水处理站水泵运行噪声,其源强值约为55~75dB(A),在采取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医院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运走,无害化处理;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尉氏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