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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李寨分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10-28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李寨分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李寨分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28日-20221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李寨分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通许县朱砂镇李寨村

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通许县朱砂镇李寨村,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7万头,项目总投资762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8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同时项目生产工艺中无组织废气产生主要为猪舍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和沼气火炬燃烧废气,通过科学喂养、生物除臭墙处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养殖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粪含水、猪舍清洗废水)、洗消中心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沼渣进入养殖粪便集中处理区堆肥,沼液在耕作施肥用于配套施肥区综合利用,非施肥期在黑膜沼气池(兼沼液暂存池)内暂存,不外排。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