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评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区积极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乡镇、村,经各县区分局推荐,市局严格把关,公平推选,拟推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尉氏县张市镇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鼓楼区仙人庄街道余店村、通许县咸平街道办事处高寨社区、祥符区陈留镇白庄村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11月29日。
电话: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 0371-23150996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