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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2022年10月柴油货车路检路查 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11-15字号: |

开封市2022年10月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工作,根据《2022 年开封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排名暨奖惩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0月份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通报如下:

第一组:

顺河回族区核定工作量为574辆,排名第一。

示范区核定工作量为408辆,排名第二。

龙亭区核定工作量为388辆,排名第三。

鼓楼区核定工作量为266辆,排名第四。

禹王台区核定工作量为98辆,排名第五。

组:

祥符区核定工作量为3141辆,排名第一。

杞  县核定工作量为2106辆,排名第二。

通许县核定工作量为1558辆,排名第三。

兰考县核定工作量为1549辆,排名第四。

尉氏县核定工作量为1280辆,排名第五。

 为激励先进,根据考核方案,对10月份完成当月工作量且分组排名前二名的顺河回族区、示范区、祥符区、杞县进行通报表扬。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财政结算,兑现奖惩资金。

 附件:10月份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考核情况表

2022年11月14日

编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