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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杞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1-08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杞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杞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8日-2023112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杞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城郊乡张洼村

杞县龙腾商砼有限公司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城郊乡张洼村,投资 5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亩。建设混凝土生产线 1 条和水稳生产线 1 条,年产 30 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和 30 万吨水泥稳定土

1.废气。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商品混凝土及水稳生产线的骨料上料粉尘、筒仓废气、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颗粒物10mg/m3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商砼(沥青)搅拌站绩效分级A级企业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措施排放执行上述标准

2.废水。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村民运走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分离砂石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分离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并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8666623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

编辑:杞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