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卓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 吨塑料粉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河南卓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 吨塑料粉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2年3月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卓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 吨塑料粉末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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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杞县葛岗镇产业园区骏鑫铝业院内 |
河南卓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劲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葛岗镇产业园区骏鑫铝业院内,投资5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产2500 吨/年塑料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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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包装废气收集后经 1 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 1 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磨粉工序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相应的标准要求。 2.废水。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骏鑫铝业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排入葛岗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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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8991288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