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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20日-202362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益农西街3

开封市中心医院

河南和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益农西街3号,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病房楼2栋,行政楼1栋及其附属配套用房等,建成后床位189张,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密闭+定期投放除臭剂,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经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和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科